青岛市•胶州市

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XK
所属部门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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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注册
实施主体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
基本编码 000131130000 实施编码 11370200MB2313318Q400013113000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事项版本 5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2,5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0,2,5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办理结果类型 1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3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5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作出决定前可以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登记证和代表证;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登记证签发日期为代表机构成立日期。”) 承诺期限 即办件 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名称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长江一路1号上合政务服务中心B1层综合受理窗口1-6号
电话:0532-8527906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青岛市胶州市长江一路1号上合政务服务中心B1层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2-85272013
受理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长江一路1号上合政务服务中心B1层综合受理窗口1-6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10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4号公布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外国企业申请办理代表机构登记,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应当与其他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提供有关代表机构的信息。 查看原文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4号公布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查看原文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4号公布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 (二)未按照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从事业务活动的; (三)未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调整驻在场所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告其设立、变更情况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的。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空白样表 示范文本 材料来源 来源说明 是否可告知承诺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份 纸质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可互联网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胶州站”,点击“办事服务”模块,“按事项名称搜索”或“按部门分类”找到该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按钮后找到“申请材料”,点击相应申请材料的“空表下载”即可获取
2.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原件 1份 纸质版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可互联网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胶州站”,点击“办事服务”模块,“按事项名称搜索”或“按部门分类”找到该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按钮后找到“申请材料”,点击相应申请材料的“空表下载”即可获取
3.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版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核发
4.办理变更登记提交登记证,办理备案提交登记证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5.代表机构变更,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 原件 1份 纸质版 必要  其他 可互联网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胶州站”,点击“办事服务”模块,“按事项名称搜索”或“按部门分类”找到该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按钮后找到“申请材料”,点击相应申请材料的“空表下载”即可获取
6.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翻译(加盖翻译单位印章),并提交翻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 1份 纸质版 非必要  其他 有资质的翻译单位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 个工作日
审查 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个工作日
发证 发证 已核准 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000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办理地点是哪里?
回答: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长江一路1号上合政务服务中心B1层综合受理窗口1-6号
问题:是否属于即办件?
回答:是,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
问题: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0532-8527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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