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 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办发〔2015〕18号 |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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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 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办发〔2015〕18号 |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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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死亡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院出具 |
否 |
继承人身份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能够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文件 |
否 |
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结婚证、户口本等能证明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的材料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单位到社保前台或通过网上经办系统,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申请业务办理 |
按要求提供材料 |
0 |
业务提交 |
受理 |
社保前台工作人员受理单位申请 |
审核单位提报材料 |
0 |
受理业务并提交系统 |
审核 |
业务审核 |
单位提供材料是否齐全,人员信息核定等 |
1 |
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
办结 |
审核完成,业务结束 |
审核完成,业务结束 |
0 |
业务结束,等待次月中资金拨付 |
行政复议
部门:胶州市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海路127号胶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
电话:0532-82203059
行政诉讼
部门:胶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胶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厅
电话:0532-87291600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咨询电话?
回答:0532-82205957
问题:办理地点是哪里?
回答: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4楼社保服务专区社保业务窗口1-15
问题:办理时间?
回答: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中午12:00-13:30提供午间服务,下午下班工作日:5月1号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中午12:00-13:30提供午间服务,下午下班时未办理完的业务提供延时服务)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中午12:00-13:30提供午间服务,下午下班时未办理完的业务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政务服务中心A区4楼社保服务专区实行360无休服务,可进行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