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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QT
所属部门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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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实施主体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承办机构 投资管理科
基本编码 371004016001 实施编码 11370281005162084L4371004016001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事项版本 15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3,6,9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2,0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办理结果类型 2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无)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无)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或《关于XX项目不予批准的通知》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三楼胶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2-9、13-16、28-30号
电话:0532-8220635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三楼胶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导询台
电话:0532-82288213
受理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三楼胶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2-9、13-16、28-30号
受理时间 工作日: 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中午12:00-13:30提供午间服务,下午下班时未办理完的业务提供延时服务) 10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中午12:00-13:30提供午间服务,下午下班时未办理完的业务提供延时服务) 节假日:胶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360无休服务,可进行受理申请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20〕232号 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 除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按照“谁出资、谁审批”的原则,由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由发展改革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审批或核定。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议书应当重点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 第一款 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可以延长审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要求。 查看原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发〔2016〕18号 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八)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投资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等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确保政府投资及时发挥效益。严格概算执行和造价控制,健全概算审批、调整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制度。在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运营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监管机制,加强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强化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完善竣工验收制度,建立后评价制度,健全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和媒体对政府投资进行监督。 查看原文
《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第九条 第一款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第一款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20〕232号 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 除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按照“谁出资、谁审批”的原则,由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由发展改革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审批或核定。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议书应当重点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 第一款 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可以延长审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要求。 查看原文
《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第九条 第一款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第一款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本级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
2.本级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纳入预算的资金建设的项目;
3.按有关规定应受理其他审批类项目。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空白样表 示范文本 材料来源 来源说明 是否可告知承诺
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原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项目建议书文本 原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或者申报单位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全部补正申报材料的,予以受理。 《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条例》 1工作日 出具受理通知书
办理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评议。如涉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评估、专家评议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时间不计入) 《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条例》 5工作日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评议。如涉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决定 出具批复文件或者不予审批文件。 《政府投资条例》和《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1工作日 出具批复文件或者不予审批文件。
行政复议
部门:胶州市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海路127号胶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
电话:0532-82203059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12368、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项目建议书审批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回答:目前主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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