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 |
宗教局、民政部 |
国宗发〔2019〕1号 |
第八条
取得法人资格的宗教活动场所凭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并将印章式样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民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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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 |
宗教局、民政部 |
国宗发〔2019〕1号 |
第八条
取得法人资格的宗教活动场所凭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并将印章式样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民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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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印章备案 |
必须通过公安部门办理 |
0 |
备案 |
办结 |
完成印章备案 |
符合相关要求 |
1 |
办结 |
受理 |
审查是否符合标准 |
由公安部门刻制 |
0 |
受理 |
行政复议
部门:胶州市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海路127号胶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
电话:0532-82203059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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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12368、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是否可以现场办理?
回答:可以
问题:是否可以委托别人办理?
回答:可以